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2000年第2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全文如下:
2000年第2季度国家监督抽查了1934家企业生产、经销的45类2240种产品,合格1767种,抽样合格率为78.9%。本季度一是重点抽查了一些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二是继续重点关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消费类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产品。
本季度抽查结果显示,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质量问题突出,机电类产品和消费类产品抽样合格率相对较低。
从本季度抽查情况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5.7%、87.2%和69.3%,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比大型企业低26.4个百分点,比本季度平均抽样合格率低9.6个百分点。
本季度抽查个体(私营)企业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为61.3%。
本季度抽查的6类汽车工业用材料、零部件、配件产品,4类电工产品,8类机械产品,12类消费类产品,其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为76.6%、74.7%、69.6%和74.4%,均低于本季度平均抽样合格率。
本季度抽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第一,部分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如抽查的电力变压器、数控机床、脱粒机等7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均在70%以下,抽样合格率最低的大中型轮式拖拉机仅40.0%;与上一次抽查结果相比,有6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下降,其中联合收割机下降幅度最大,达41.3个百分点。这些重要工业产品不仅程度不同地存在质量问题,而且产品质量呈不稳定状态。
第二,一些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质量难以让人放心。
本季度抽查了19类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0.3%,比其他不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低16.4个百分点。尤其是农业机械及部分消费品的安全、卫生问题突出。
第三,空调器、服装等一些优势行业、大型机械和汽车等支柱产品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如我国空调器生产企业拥有自己知识产权的技术少,发展后劲不足;另外,由于部分国产原材料及零部件质量欠佳,影响了国产空调器整机质量水平和可靠性。
再如我国服装工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在服装设计、款式、品牌、品种、档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另外,服装面料、辅料档次低,质地、色泽、手感都与国外产品存在一定差距。
还有我国国产汽车钢板品种仅能满足汽车工业生产需求的三分之一,子午线轮胎产量占汽车轮胎总产量的比例不及国外发达国家的1/3,国产大中型拖拉机的技术水平只相当于国外发达国家60年代的水平等。
第四,管理问题仍是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本季度抽查不合格产品原因分析中可以看出,约3/4都是由于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检验把关不严、内部管理混乱等管理原因造成的。
第五,价格竞争成为一些产品竞争的主要手段,为降低成本,企业不惜降低质量要求,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在本季度抽查的45类产品中,反映存在严重低价竞争问题的有11类产品。
针对本季度抽查中反映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细致地做好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1、按照“扶优治劣”的原则,对本季度抽查产品质量较好的产品,要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消费,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对本季度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以及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要公开曝光。
2、对本季度抽查不合格产品,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要积极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督促不合格企业认真整改,限期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3、对直接涉及用户和消费者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特别是童车、玩具、眼镜、冰淇淋、瓶装饮用水等产品,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及时对其生产、经销企业进行处理,并重点进行曝光。对尚未售出的产品,要责令企业依法进行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已售出的要督促企业予以追回。
4、对本季度国家监督抽查中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并已结束发证的煤矿用阻燃输送带、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铝合金建筑型材、塑料外壳式断路器等4种产品,有生产许可证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的有关规定,暂停其生产许可证证书的使用并进行整改;对于整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于无证生产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5、对本季度拒绝国家监督抽查的广东省深圳市雷科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临沂华东机电市场73号摊位(摊主:卫健民)和60号摊位(摊主:高连山)等3家企业,其产品按不合格论处。广东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其公开进行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6、对连续两次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江苏省盐都县义丰镇种子站、江苏省盐都县葛武镇种子站、辽宁省会宾楼冷饮食品厂、辽宁省沈阳健康食品制造厂等4家国有、集体企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建议地方人民政府责成企业主管部门免去企业厂长(经理)职务;江苏、辽宁等2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积极督促上述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对于本季度抽查中反映出的汽车工业用材料、零部件、配件产品及电工产品和机械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建议机械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对于农机产品存在的安全性问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会同机械、农业等有关部门,召开质量分析会,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对抽查中反映出当前比较突出的以牺牲质量,低价竞争的情况要予以重视,采取措施严加规范。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质量问题突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其加强监督,促进其增强质量意识,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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